用户名:   密码:   [注册用户] [忘记密码]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
 
您现在的位置: 无忧营销网 >> 信息中心 >> 行业动态 >> 汽车 >> 文章正文
相 关 文 章
海尔与奔驰展开技术合作
奔驰原老总将任麦德龙CEO 传
奥美被判赔北京奔驰公司580
北京奔驰惹官司 被诉拖欠奥
奔驰首次在华召回17辆轿车 
买了9辆全有问题 奔驰与中国
最 新 热 门
最 新 推 荐
欢迎光临无忧营销网,现在是:    切换到繁體中文
奔驰因帕杰罗撞树气囊未弹出致司机殒命被判赔
原文作者:未知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08-11-4 20:50:22    
  帕杰罗越野车撞大树气囊未弹出司机殒命

  北京奔驰终审被判赔65万

  本报讯(记者王秋实)刘先生驾驶帕杰罗越野车撞上大树,副驾乘客因安全气囊正常弹出幸免于难,但刘先生却因司机位置安全气囊没有弹出而丧命。其家属因此将北京奔驰公司和销售商起诉到法院索赔。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,法院终审认定该越野车安全气囊存在缺陷,北京奔驰公司须赔偿家属65万余元。

  刘先生家属起诉到一审法院称,2006年7月6日,刘先生驾驶帕杰罗小型越野车由哈尔滨市去往逊克县,当行驶到孙逊公路25公里附近急转弯处时,刘先生因路况不熟将车辆驶出路外,车迎面撞上一棵杨树,车辆严重损坏。发生车祸时,副驾驶位置的安全气囊弹出,该座位的乘客孙某受伤,而正驾驶位置的安全气囊却没有弹出,刘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  刘先生家属认为,该车在车祸中损毁严重,但安全气囊未弹出,说明该车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缺陷,是造成刘先生死亡的唯一原因,为此他们将生产该越野车的北京奔驰—戴姆勒·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,以及销售商哈尔滨市粤港先锋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索赔近110万元。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北京奔驰公司赔偿刘先生家属65万余元,该车销售方哈尔滨粤港先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北京奔驰公司不服,随后提出上诉。

  市一中院认为,根据此案查明的事实,驾驶员安全气囊与前排乘员安全气囊应在同一时刻膨胀。而刘先生所驾驶的车辆副驾驶安全气囊已膨胀,但驾驶员气囊却未弹出,说明涉案车辆存在缺陷,未能发挥保护作用。副驾驶安全气囊打开,乘客仅受伤,而刘先生所在的驾驶员位置上的安全气囊未打开导致其死亡,说明缺陷产品与刘先生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,因此该车辆生产者或销售者理应赔偿受害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。综上,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。

  -法官释案

 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,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对产品的生产者实行严格的无过错责任,即只要产品客观上存在缺陷,给使用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,除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外,不论产品生产者是否有过错,都要承担赔偿责任。在此案中,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车辆使用者不正当使用该车辆,两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论坛交流】【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本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 

    网站公告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  | 访客留言

    Copyright ©
    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及IE6.0以上浏览器对本站进行浏览
    免责声明:本站大部分信息资源来源于网络,仅供学习|研究|探讨|收藏之用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!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本站管理人员删除,谢谢合作! 【本站带宽由“茶茶数据”提供】
    苏ICP备06016904号